今年宜昌市公共機構集中實施第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以后逐年擴大范圍,“十四五”期間,全市公共機構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不少于30個。
為加快推進宜昌市公共機構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宜昌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和市審計局近日聯合發文,決定在全市范圍內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合同能源管理是指利用創新節能技術手段和節能新系統、新技術、新材料等,對建筑能耗進行綜合管理和專業服務的一種商業服務模式。由節能服務公司出資,為客戶提供節能診斷、節能項目設計、節能改造、運行管理等一系列節能服務,改進能源效率,保證節能量和節能率,項目完成后節能服務公司從節能效益中收回項目投資和取得合理利潤。
宜昌市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堅持“市場運作、政府引導、統一組織、分類實施”的原則。
宜昌市公共機構第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單位共21家,包括宜昌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宜昌市一醫院、宜都市市民活動中心、枝江市公安局、枝江市一中、當陽市財政局、當陽市人民醫院、遠安縣婦幼保健院、遠安縣發改局、秭歸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長陽縣一中、五峰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夷陵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西陵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西陵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宜昌市童欣幼兒園、伍家崗區城東衛生服務中心、伍家崗區外國語初級中學、點軍區聯棚鄉衛生院、猇亭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宜昌市五醫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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